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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艺术——NFT(Non-Fungible Token)合规吗?
NFT作为虚拟资产领域的“新宠”,近来成为数字经济领域的高频热词。 据NFT交易及行情平台网站NonFungible.com最新报告显示,今年第一季度NFT交易额超过20亿美元,环比增长至少20倍。 这还不包括 NBA Top Shot 第一季度 4.72 亿美元的交易额和 Beeple 的“每一天:前 5,000 天”的 6900 万美元。
2021年3月,主打NFT的JUST NFT Fund在佳士得20世纪艺术晚拍中分别以2000万美元(1.3亿元人民币)和200万美元(13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买下了毕加索的《戴项链》在伦敦。 斜倚的裸体和安迪·沃霍尔的三幅自画像。 2021 年 5 月,JUST NFT 基金以 95 万美元(600 万人民币)的价格拍得 Beeple 的一套 NFT 作品,包括 5 件 NFT 艺术品(《ABUNDANCE》、《GIGACHAD》、《REBIRTH》、《BIOLOGICAL COLLECTIBLE》)” , "JANUARY 1ST, 2021") 和对应的5个NFT对象。
一、什么是NFT
NFT是英文Non-Fungible Tokens的缩写,中文译名为“不可替代代币”。 NFT是不可分割的,具有独特的属性,即每一个NFT的最小单位是1,这一点不同于很多数字货币,不能分割成小数。 该特性使其可以与现实世界中的某些商品绑定。 绑定后,这些商品也有了唯一的“编号”,可以被追踪。 本质可以理解为一种将原本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物体进行加密和数字化的方式。 股权证书。
NFT最常用的场景是游戏、艺术品、身份认证等。简而言之,NFT是一种可以代表有形或无形物品的数字资产。 每个 NFT 都是独一无二的。 这是NFT区别于ERC20 Token(ERC20代币)的典型特征。 绝大多数 NFT 都是通过 Created with ERC-721 或 ERXC-1155 创建的。
本文的重点不在于 NFT 对于不同场景的商业价值和意义,而是在于 NFT 项目本身的性质以及在当前法律框架下可能存在的合规风险。
二、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NFT的性质
NFT作为锚定现实社会中真实作品(有形或无形)或物品的数字股权凭证,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可以认为具有财产属性。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保护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是我国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及网络虚拟财产。 《民法典》第266条规定,个人对其合法所得、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第267条规定: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掠夺、破坏。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为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发发〔2020〕25号),加强保障数字货币、网络虚拟财产、数据等新型权益保护,充分发挥司法判决对产权保护的价值引领作用。
因此,在没有进一步明确法律规定对NTF进行定性的前提下,目前合法获得的NFT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目前各司法管辖区对NFT的监管态度
美国监管。 SEC专员Hester Peirce曾在公开场合发言,“由于NFT具有不可替代性,一般不会满足证券的定义,但一些可以拆分的NFT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拆分的(比如出售有价值的资产的部分权益) NFT)可能被视为未注册证券(分割的 NFT,即出售单一、昂贵的 NFT 的部分权益,可能会冒成为未注册证券的风险。)”。
尽管 SEC 目前的态度不会将所有 NFT 都视为证券,但很可能某些满足某些条件的 NFT 将被视为证券。 如果 NFT 对应一个独特的数字艺术品、收藏品或游戏物品,可以有效地用作区块链的真实性证明,那么这种 NFT 很可能是安全的。 也就是说,如果NFT给现实中所指的物品加上虚拟属性,并影响带有这种虚拟属性的NFT的价值和物品本身的价值代币化比特币,这种NFT基本上是安全的。 但是,如果 NFT 被提供给公众并承诺它具有流动性,并且发行者将提供其他服务来增加 NFT 的价值,即如果它满足 Howey 测试,它将被识别为证券代币,并且这样的 NFT 可能被认定本质上是投资性质的,只是被蒙上了一层虚拟属性,进而被认定为证券。
2021年5月,美国财政部正式发布消息,要求在美国境内超过10000美元的加密数字货币交易需要向美国国税局(IRS)报告。 该机构表示:“加密货币的使用为包括逃税在内的众多违规行为提供了良好的途径,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总统提议向美国国税局提供额外资源以应对加密货币交易增长的原因。” 从这种态度来看,美国的监管态度很可能将虚拟财产定性为一种特殊的等价物,在交易过程中参照美元交易进行征税和备案。
欧盟法规。 2020 年 10 月,欧盟开始提出《加密资产市场条例》(MiCAR),为加密资产提供法律确定性,目标是到 2024 年在欧盟范围内引入统一的虚拟资产监管许可。 大多数 NFT 应用,比如艺术品、无形资产,都是 MiCAR 规定的商品,所以未来也会面临 MiCAR 的监管。
英国监管。 在英国,目前还没有官方的 HMRC(HM Revenue and Customs)指导和规定 NFT 在英国的税收法律地位。 但在未来的变化中,可以预期英国将参考欧盟政策,将 NFT 至少视为一种应税资产,从而产生资本利得税和遗产税。 现有的 HMRC 仅明确适用于可替代代币,包括比特币。 面对 NFT 资产或其他代币化资产,HMRC 尚未有相对清晰的定性与管理。
新加坡的监管。 长期以来,新加坡凭借其灵活的监管政策成为全球领先的区块链中心。 到目前为止,新加坡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准则来规范 NFT。 但如果NFT产品不与实物挂钩,本质上是一种投资属性,将被认定为证券,将受到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监管,其交易过程也必须符合各种要求反洗钱/打击资助恐怖主义。
香港的监管。 2018年11月,香港证监会发布《关于虚拟资产组合管理公司、基金分销商和交易平台运营商监管框架的声明》,对加密货币等虚拟资产投资发布新规。 强调需要申请Type 1和Type 9牌照,用户需要是专业投资者,新的ICO代币需要运营12个月或已经开始盈利,需要为用户的虚拟资产购买保险。 此后,2019年10月,香港证监会发布了《持牌法团适用于管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的标准条款》,从虚拟资产基金管理公司的角度提出了公司资质、风险等方面的要求。 管理、合规审计、反洗钱和反恐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香港略显温和的监管政策吸引了大量虚拟资产投资,甚至不少交易所直接将总部迁往香港。 可见,香港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在对这一新资产的监管上,是相当宽松和细致的。 在鼓励合规发展的同时,也在谨慎探索监管之道。 根据香港目前的立法模式和态度,香港监管机构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合规监管和鼓励发展之间取得平衡,形成客观的治理理念。
4. 发行NFT是否属于中国法律体系禁止的ICO项目?
NFT项目应该归类为一个新的消费领域,本质上是一种通过数字加密购买实物的消费行为,与具有金融融资属性的ICO代币发行有本质区别。 真正发行的 NFT 是一种具有财产属性的虚拟产权凭证,其不可分割的属性使其与 ICO 的逻辑相去甚远。
但如果项目方或权利方进行NFT碎片化或“分段”交易,则涉嫌代币发行融资。 根据现有规范性文件(如9月4日公告),无论是产品项目ICO、收益项目ICO、基金份额项目ICO、股权ICO,本质上都是虚拟财产和商品可拆分。 拆分分摊到投资者手中,通过增值和变化来显示证券的性质。 因此,在NFT项目合规的过程中,了解项目的运营模式,避免项目分割可能是规避ICO风险的重中之重。 同时,发行人对项目的信息披露和平台的监管备案也是规避ICO涉及NFT项目风险的重要解决方案。
五、如何合规运营NFT项目
在我国,不能通过发行NFT来达到融资目的,但在合规且有真实项目(商品)存在的前提下,发行NFT并不是法律所禁止的。
我们认为,NFT项目要想合规运营,需要遵循以下三个底线:
1、禁止直接链接法币代币化比特币,绝对不能与法币双向兑换;
2.控制使用范围,必须在平台内。 不同平台参与交易的不同法人不能交换或交换,消费者不能相互转移;
3.限制持有收益。 令牌本身不能附加或产生任何利息。
NFT虽然是Non-fungible token,但本质上仍然是Token,所以即使满足了上述三条红线要求,也不代表项目完全合规。 项目合规需要考虑很多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不以融资为前提; 能够且只能用于发行人构建的实际应用场景中,必须具有一定的意义; 不能与法币或锚定法币的数字货币双向兑换; 不能承诺这些代币的任何利息或回报。
总的来说,作为运营NFT的项目公司,可以关注的问题包括:
项目架构:NFT项目主体如何架构、注册地因素、股权结构及主要关联方,是否有股权持有、认购权协议等协议安排;
核心技术及应用:项目的核心底层技术、算法、可扩展性、安全性、隐私保护等; 核心技术应用场景等;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开发或使用协议、产品本身知识产权来源合法性审查、权利人维权、产品主体丢失等;
商业模式合规性:是否存在违反适用法律(可能跨越多个司法管辖区)的商业模式或融资模式。